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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宝新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选择及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序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质要求
根据建设部105号令的规定,乙级资质可以承接5000万以下的项目,超过5000万的工程项目,应由甲级事务所进行承接。对于服务费用超过30万的,实行公开招投标进行选定服务单位。
二、达到招标条件的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
三、不符合招标要求项目的咨询单位选定:
1、在新区现有报名申请代理的招标代理机构中按报名先后或考核排名先后安排咨询企业。
2、考虑到造价咨询工作的特殊性以及工程造价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等因素,采用考核排序的方法择优选择咨询单位。
四、考核办法
1、考核人员:相关委领导、财政金融部、建设工程部、纪检监查察审计部、总工室、财务部有关人员。
2、考核方式:每年对咨询单位进行一次考核,由新区领导与各相关部门进行评分。
3、考核内容:工期、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相关执业人员有无不良行为记录、工作对象(结算审核施工单位)反馈情况、廉洁情况,每项分值为20分。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具体由副总工程师、建设工程部及总工室根据成果文件进行情况介绍与评论。
4、参加集体评审的人员对造价咨询单位的造价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审结果以便做为集体考核的依据。
5、考核结论中排名在所有报告企业50%以前企业可以承揽新区所有项目,排名其后的其他企业只可承接500万以下的项目。
6、考核排名第一名者予以重点倾斜,倒数第一的原则上不安排项目。绝对分值低于60分的或是连续两年考核均为倒数第一的,将其列入黑名单库,暂停该单位在新区执业资格三年。
7、报名截止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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